【消費電子實驗室-2013/8/5】奧巴馬政府8月3日推翻針對蘋果原裁決的最新決定,也是美國政府過去25年以來首次行使此類否決權。此決定一出,無疑將顛覆智能手機市場有關知識產權之爭的原有格局,并使全球一些科技巨頭在捍衛自家技術創新過程中,而改變自己的原有訴訟策略。 過去數年當中,這些科技公司一直在嘗試使用專利技術方式,以達到在移動設備市場打壓競爭對手之目的。預計今年期間,移動設備市場規模將突破4000億美元大關。據美國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的統計數據,2012年期間,在美國提起的專利侵權官司數量年增長將近30%至5189起。 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弗洛曼 而蘋果和三星之間的專利官司大戰尤為引人注目。自2011年4月起,這兩家公司就一直在全球范圍內展開了專利訴訟。而奧巴馬政府周六發出的否決令,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今年6月早些時候作出的一項裁決有關。ITC當時認定,由于蘋果侵犯三星一項專利技術的事實成立,將禁止蘋果涉及侵權的老款iPhone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在美國市場銷售。 諸如此類的裁決,以及ITC所扮演的角色,此前在科技產業引起了激烈爭論:監管部門該如何去做,才能最大程度地激發科技產業的技術創新熱情?包括英特爾和微軟在內的科技巨頭擔心,如果自己產品上某個小功能而引發了法律訴訟并最終導致自家產品被禁售,其結果無疑是限制了這些性能得以改進的產品被投放市場。英特爾、微軟及其他科技公司對ITC作出此類產品禁售令表示反對。 而其他從專利授權事宜上獲利的公司,其中包括高通(Qualcomm)在內,他們的立場則與英特爾等公司完全相反。這些專利授權公司認為,法院和貿易仲裁機構需強行發出侵權產品的禁售令,否則基于專利技術的創新熱情將受到打擊。前ITC律師、現任內布拉斯加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克里斯托爾·謝帕德(Christal Sheppard)說:“在你獲得一項專利申請后,你怎么知道它的價值幾何?由于法院、ITC及在美國白宮說的都不一樣,因此你每天的預期都在改變! 科技產業對于ITC訴訟中存在的一項重要爭論,就是有關侵權專利的類型。而大量科技公司生產出產品后,都必須擁有的一項功能是——就本案例而言,就是將其與無線網絡相連接。此類專利一般是由產業機構而設立的標準,它們也是科技產品必不可少的基礎性功能之一。外界則希望這些“基礎標準”在授權過程中,專利持有人能夠以公平、合理以及非歧視性條款方式進行。 近年美國專利侵權官司案增長趨勢 在一封闡述奧巴馬政府行使否決權理由的信件中,奧巴馬政府負責對ITC裁決進行評估的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弗洛曼(Michael Froman)表示,他與美國政府的各貿易機構以及“其他與此相關的組織和個人”進行緊密磋商后,而作出了推翻ITC原裁決的決定。弗洛曼稱,考慮到ITC原裁決的禁售令可能對消費者和美國經濟帶來傷害,他才作出否決ITC原裁決的決定。弗洛曼認為,三星依然能夠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其專利主張。 弗洛曼表示,他“非常認同”美國司法部及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今年1月提出的主張。該意見認為,在涉及基礎標準專利的法律訴訟中,ITC應該慎用產品禁售令的處罰措施。這種意見還認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排除此類專利持有人大幅提高專利許可費用的可能性。 奧巴馬政府向ITC發出否決令之后,無疑將使大量科技公司不再將專利糾紛交由ITC裁定。專利糾紛專家表示,如果企業選擇到美國聯邦法院起訴相應侵權者,則訴訟程序更為復雜,訴訟周期也將更長。這種方式也將使專利持有人在授權談判過程中失去優勢,并導致他們的專利商業價值貶值。如此一來,大量科技公司此前選擇了向ITC提起法律訴訟。 三星一位發言人表示,公司對于奧巴馬政府行使否決權一事表示失望,且三星在同蘋果舉行專利授權談判過程中并無任何不當之舉。這位發言人說:“ITC裁決體現了這樣的事實:三星一直在專利授權事宜上拿出了誠意,而蘋果卻不愿意交納專利許可費用!碧O果一位女發言人則稱,奧巴馬政府此次的否決令,實際上是站了這場“標志性”法律糾紛的創新性一邊,因此對此舉大加贊賞。這位女發言人表示:“三星通過種方式來濫用專利系統無疑是錯誤之舉! 成員包括高通及InterDigital等公司在內的美國產業機構“創新聯盟”(Innovation Alliance)表示,對于奧巴馬政府的否決令“極度失望”,稱此舉可能是“最壞的結果”,并推翻了“過去數十年當中專利許可談判中無需明確指導的可解決協定”。與法院裁決所不同的是,弗洛曼作出的否決令不但無法上訴,而且也不能視為前例(以作為法院后續判決的參考)。他在信件中建議,ITC今后在作出新裁決時,應該進一步考慮到公共利益,但并沒有將涉及基礎標準專利的所有官司禁售令排除在外。 事實上,該否決令也使未來蒙上了大量不確定性。曾參與ITC所審理官司的律師雷蒙德·范德克(Raymond Van Dyke)說:“奧巴馬政府的否決令,或許意味著該政府今后會進行更多干預,但也不排除是偶而事件,即幾十年僅來這么一次。”美國ITC裁決案,僅僅是蘋果和三星在全球范圍內展開專利大戰的一處戰場。2011年4月,蘋果首先對三星提起法律訴訟,稱三星手機及平板電腦抄襲了蘋果iPhone和iPad的外觀設計。 蘋果在起訴三星過程中,稱后者侵權了蘋果不同類型的專利,期中包括iPhone及iPad的外觀設計、個人軟件以及硬件功能等等。在三星遭遇的官司中,大量被認為是基礎標準糾紛,但截止目前為止,三星尚沒有像蘋果那樣幸運。美國加州、德國以及荷蘭法院此前認定,三星聲稱蘋果侵犯其一些專利并不屬實。相應公布的法律文檔還顯示,三星一些專利被韓國和英國法院視為無效。 ITC原定于本周五前針對三星作出一項裁決,以認定三星部分產品是否涉嫌侵犯蘋果專利,以及是否將針對這些產品發出禁售令。一位熟悉ITC審理流程的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奧巴馬政府剛剛發出的否決令,ITC可能會推遲公布針對三星的相應裁決。分析人士稱,奧巴馬政府的這項否決令,將對目前一些仍懸而未決的基礎標準專利官司帶來直接影響。 以InterDigital為例,該公司聲稱多家企業產品侵犯自己專利權,并要求對這些侵權產品采取禁售措施,其起訴對象包括三星、諾基亞、華為和中興等。與此同時,三星和愛立信去年晚些時候也在ITC相互投訴對方。而美國各大聯邦法院,也對于利用專利侵權借口來禁售競爭對手產品的方式日益持懷疑態度,即便這些官司并不涉及基礎標準專利。 2006年美國最高法院對一起涉及eBay的官司作出了裁決,該裁決使那些意欲通過專利侵權借口來禁售對手產品的難度更大。自該裁決以來,各法院經常發現,對于那些侵犯了競爭對手專利的公司而言,金錢損失已經是力度非常大的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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