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微軟和惠普之后,美國參議院再次將稅收矛頭指向大型科技企業,而這一次調查落到了最近不怎么受華爾街待見的蘋果頭上。不過,身為蘋果的大當家,蒂姆·庫克卻堅稱,蘋果是美國的納稅大戶,不存在避稅行為。 蒂姆庫克稱蘋果公司沒有海外避稅 被控利用政策漏洞避稅 “即便是像蘋果這樣身為世界上利潤最豐厚的科技企業,也存在著利用子公司進行避稅的行為。”周一,美國參議院發布了一份長達40頁的備忘錄指出,從2009年到2012年,蘋果利用美國對海外企業在稅收方面的漏洞,規避了應對440億美元海外收入征稅的稅務支出 (幾乎相當于每年100億美元)。 據悉,這一漏洞主要是指企業海外所得延遲納稅制度,即美國企業在海外的獲利無需納稅,但是利潤匯回美國之后,則需支付最高達35%的營業稅。 參議院的備忘錄中指出,目前蘋果擁有1020億美元的離岸現金、現金等價物及有價證券,但是蘋果的9位高管表示,公司無意將這些現金匯回美國,除非美國修改相關的稅法和稅率。最近,蘋果發行了170億美元的債券用于美國業務的開展,卻拒絕將海外資金匯回美國,而選擇將這些資金投資于其他業務或作為股東分紅,避免或減少了向美國財政部繳稅,這一行為對蘋果在美國國內的競爭對手來說非常不利,破壞了美國稅法的公平。 此外,調查人員還發現,很早之前,蘋果就將負責歐洲、中東、印度、非洲、亞洲以及太平洋地區業務子公司的注冊地定在愛爾蘭科克(Cork),而根據愛爾蘭稅法,只有在本地管理與控制的企業才被視為愛爾蘭企業,這導致蘋果在愛爾蘭的子公司幾乎無需納稅。 調查人員舉例稱,2009到2012年期間,“蘋果國際銷售公司”(AppleSalesInternational)的740億美元銷售額幾乎沒有繳納任何稅款。而2011年該公司220億美元的利潤也只繳納了1000萬美元稅款,相當于享受0.05%稅率。另一家愛爾蘭子公司蘋果國際運營公司(AppleOperationsInternational),從2009年到2012年期間,該公司的利潤為300億美元,占到蘋果全球凈利潤的30%,卻沒有向美國或愛爾蘭當中的任何一個國家提交過所得稅申報表,該公司也沒有實體店,甚至沒有招募過任何員工。 蘋果建議國會修改稅法 針對此事,蘋果方面也迅速做出回應,就在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參加聽證會作證之前,其證詞已經被提前放到了網上。 庫克指出,蘋果一直是美國最大的納稅公司之一,2012年蘋果向美國財政部繳稅60億美元,這一數字意味著,去年美國政府企業的稅收每40美元中,就有1美元是蘋果公司交納的。而在2013財年,預計蘋果還將交納70億美元的稅款。此外,在過去幾年里,蘋果在美國創造了60多萬個就業崗位,其中5萬個是直接由蘋果公司提供的,而公司對于海外資金的處理方式也完全符合美國的法律及相關監管規則。 除了不承認避稅外,蘋果公司方面還建議美國國會考慮修改稅收法,以便能夠“適應數字時代和高速發展變化的全球經濟”。其稱,過高的稅收將削弱美國的競爭力,而這樣的觀點恰恰是令國會最為惱火之處。 有稅務專家指出,由于稅收策略上的問題,美國政府不得不越來越依賴于工資稅和個人所得稅。例如,在2011年的聯邦政府收入中,個人所得稅貢獻了1.1萬億美元,而公司稅僅增加至1810億美元,這也使得國會議員同樣想要通過修改稅法來堵住跨國企業在稅收方面的漏洞。而批評人士則指出,削減稅收除了利于公司股東和高管,對于刺激經濟毫無幫助。 對于蘋果避稅一事,美國國稅局和財政部官員也將出席周二的聽證會,而這或許也是一場美國企業和美國政府之間關于法律的博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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