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章冬沒想到,作為京東商城的金牌用戶,竟然也會在該商城買東西的時候“添堵”。去年年底,他從京東商城網購一個3TB移動硬盤,發現卻是5年前生產的只有80G的硬盤。京東商城堅決否認章冬買到的是假貨,并拒絕正式道歉,后又對章冬提供的硬盤是否為京東商城售出表示質疑。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章冬與京東商城“較起了真兒”并走上法庭。此事迄今已耗時三個月,雙方仍在等待法院的最后判決。章冬不禁感慨: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怎么這么難? 京東購物買到縮水舊貨 去年12月27日,章冬在京東商城上購買了一個價格1000多元、容量3T B的希捷硬盤,但簽收后打開包裝才發現(京東要求先簽字再驗貨),硬盤上有陳舊的標簽,并且插口的顏色陳舊,硬盤正面的大標簽旁有些許印痕,似撕掉一張大的重貼一張小的。于是章冬將移動硬盤接到電腦上查看,結果發現,該移動硬盤雖然貼著3T B的標簽,卻是一塊已經用了2500個小時、容量僅80G的硬盤。 章冬認為自己買到了假貨,遂向京東商城的售后投訴,京東的客服人員稱會在24小時內給出答復。收貨后第二天也就是12月28日,客服回復稱因為隔天是周末,需在下周一(2012年12月31日)才能答復。之后,按照客服的要求,章冬以郵件形式把該移動硬盤的SN碼(辨認序列號)給京東發送了過去。但在這之后,章冬始終未得到京東驗證SN碼的結果。 新年的1月2日,章冬接到京東客服的電話,該客服人員表示可以幫其退換硬盤,并以50元券作為補償,但并不承認出現假貨。 商家答應退貨卻又不承認有問題?這讓章冬十分不解,于是拒絕了退換硬盤的條件“我覺得直接退換商品之后,自己手中反而沒了證據,又擔心商家反過來說我訛詐,所以就拒絕了。”章冬說。 為了討回一個說法,章冬開始跟京東交涉。按照京東的要求,如要證明該商品有問題,必需出具檢測報告。于是,章冬找到了希捷公司。 章冬告訴《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希捷在華的公司沒有為個人用戶做硬盤鑒定的部門,也不提供這項服務。但這次因為希捷與京東商城有供貨關系,因此特別派出了一位工程師來做鑒定。1月11日,京東邀約章冬一同前往希捷公司。經鑒定,其所購硬盤為2007年1月生產的80G硬盤。希捷公司給出的解釋為“硬盤標簽被倒置,粘貼錯誤,硬盤標簽信息與實物不符,屬于被篡改過的硬盤”。有資深技術人員私下告訴章冬,他拿到的這款移動硬盤其實是希捷公司供貨給某電腦廠商的O E M產品,可能是有人從電腦上拆下來重新組裝的。 但章冬想,不管怎樣,檢測報告都出來了,自己應該能夠討到一個說法了。 京東否認假貨拒絕道歉 但令人沒想到的事再次發生。 章冬告訴記者,在取得希捷官方鑒定結果后的第四天,他接到京東商城工作人員的電話,堅稱章冬買到的移動硬盤不算假貨“她還給我舉了個例子,比如說買一瓶茅臺,如果里面是水,則算假貨;如果買的是40度的茅臺,收到的卻是38度的茅臺,則不算假貨。這實在讓我很無語。” 章冬認為,商家賣給自己的明顯是舊硬盤,而且和自己購買的硬盤容量相差甚遠,貨物標簽與實物不符,與假貨無異,因此再一次拒絕了對方“只退貨,不道歉”的條件。 多次溝通仍然無果,章冬向消協和工商部門尋求幫助。然而,幾經周折,通過消協、工商調解后,商家仍然不能給出令他滿意的解決方式。 于是,章冬將京東商城告上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院于3月12日首次開庭。法庭上京東商城雖主動要求調解,但仍然只同意賠付雙倍購物款,拒絕給出書面道歉文件。更加看重道歉的章冬拒絕了調解要求。 3月19日,二次開庭。章冬仍然堅持賠償雙倍購買款、交通費、訴訟費和書面道歉四條訴訟請求,而京東商城律師則以繁復的法律條文佐證京東客服服務及時,商品好評度高,無刪改差評,不存在欺詐行為等,同時對章冬提供的硬盤是否為京東售出表示了質疑。最終,法院要求雙方在三日內提交新的書面材料,并表示將不再開庭,要求原被告雙方等待法庭傳喚和判決結果。 “沒想到維權這么難。”對于自己三個月維權中的辛酸,章冬顯得很無奈。他坦言自己可能有些“較真兒”了,很多人都勸他說,能夠退換硬盤就夠了,何必還要對方道歉呢?但他不這么認為。他表示自己是京東商城的金牌會員,之前經常在京東購物,光是2012年一年在京東商城的購物金額就將近兩萬元。如果放在以前,可能換到新的硬盤也就算了,但這次希望能為自己維一次權“我就是受不了他們這種態度,自己賣假貨還不承認,只退貨不道歉,這不是耍賴嘛。” 當《經濟參考報》記者針對該事件的種種細節向京東商城求證時,京東商城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對此不做任何解釋和評論。 賣假是否需要道歉存疑 縱觀這起事件,雙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假貨的認定及賣假該不該道歉上。對此,中國律師精英網特邀顧問律師、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尹富強分析,如果事實真如章冬所言,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京東商城應該對消費者進行雙倍賠償。但是在認定假貨和道歉方面很有難度。每個人對假貨理解不同,目前認定一項商品是不是假貨難度較大。而在書面道歉方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并沒有相關規定。“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存在很大的滯后性和不完善性,已經不足以保護消費者權益,在這方面有待完善。”尹富強說。 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則認為,賣假是否需要道歉,要看這個案件屬于違約還是欺詐。如果是屬于違約,就不存在道歉的問題;如果是欺詐,那么就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消費者就可以要求商家賠禮道歉。但認定是否欺詐的關鍵,就在于商家是否故意為之。如果事先不知情,不是故意為之,就不構成欺詐,這點要弄清楚。 為何京東商城始終堅持“只退貨,不道歉”?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師姚建芳對《經濟參考報》記者分析,從人性化角度看,消費者若買了假貨,要求道歉不算過分。但在商家看來,一旦正式道歉,就相當于承認自己售假或者銷售出了問題。一旦承認售假,就會對企業信譽和品牌造成極大的損害,因此從公關角度來看,很多電商企業在遇到這種問題時大都寧愿私下調解,不愿意正式道歉。 至于京東商城二次開庭時提出的硬盤是否為其售出的質疑,記者了解到,與手機類似,如今每個移動硬盤也有獨特的序列號。很多電商網站的工作人員均表示,如果是自己網站銷售的產品,可以通過序列號辨認出來。京東商城的客服人員也對記者表示,京東商城銷售的手機、移動硬盤等產品上面均有京東自己的“辨識碼”,因此可以輕易辨識出某個產品是否是自己網站售出。對此,章冬充滿疑問“按說剛開始在問了SN碼之后,京東商城就應該很清楚是不是自己銷售的產品,但為什么剛開始表示可以退貨,但二次開庭時又懷疑產品是否是其所售,這不是很矛盾么?” 雙方的分歧,看來只能等到法院的正式判決才能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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