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的舊件歸公司所有,不容消費者自己處分; 保證維修零件90天內無缺陷,其他責任承擔則由公司定奪; 送修產品如受損害,只賠維修、更換費用; 公司有權來維修,但對數據保密不負責;號稱適用中國法律,但沖突法條被排除; 維修中對于收集、處理和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沒有相應的范圍限制; 拒絕維修沒有確定的范圍或條件,理由寬泛且可任意擴大; “三包”期外維修的零件新舊不清楚; 對產品送修情況未加區分,一概要求消費者自付運費; 公司可以出售、處置送修產品并將所得用于償還維修欠款,但對抵償后的余額只字不提。 蘋果的“霸王條款”再次受到炮轟。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昨日(8月30日)在其官方網站發表文章,再次點評蘋果產品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并表示,此前點評涉及的大部分問題,“蘋果公司并未正視和進行有效修正”。 這已是3個月以來,蘋果由于同樣的問題被中消協第三次 “點名”。但蘋果的態度依然“霸氣”,不僅沒有公開回應,改動幅度也非常小。在相關法律人士看來,中消協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力量有限,短期而言,工商執法部門應該及時亮劍。 3個月3次“點名” 中消協對蘋果 “霸王條款”的“點名”最初從今年6月開始。 隨后,江蘇省工商局、江蘇省消協從7月5日至11日在全省范圍內對“蘋果”等電子產品維修商維修服務條款進行集中檢查,要求對維修服務條款存在違法侵權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的商家依法立案查處。 中消協第二次“點名”來自于7月25日中消協公開發布的《二一二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該分析把蘋果的案例當作典型。 在此期間,蘋果也回函提供了修改后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并在其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在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趙占領看來,蘋果針對前兩次點評,只做了微調,仍有諸多內容沒有糾正。中消協昨日的點評也稱,“蘋果公司并未正視和進行有效修正。” 蘋果依然“霸氣”的行為,使中消協有了第三次“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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